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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江苏省环监局宋洁副局长为组长的环境监察稽查交叉抽查工作检查组,11月17至19日对我省环境监察稽查工作进行了检查,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现场验证等多种形式,对省本级以及宁波市的环境监察稽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11月19日,检查组在宁波召开了环境监察稽查工作检查情况反馈会。检查组认为浙江省高度重视环境监察稽查工作,在污染源现场监察、环境违法行为调查取证等方面总体执行情况良好。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省在环境监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周密,设立专室指派专人负责环境监察稽查工作,制定了《浙江省环境监察稽查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完善的环境监察稽查制度,并按要求圆满完成了稽查工作,同时,根据稽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研究出台了相关环境监察规范性文件;二是程序规范、整改到位,环境监察稽查工作能严格按稽查程序要求开展稽查,档案规范、材料齐整,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能有效进行整改;三是覆盖面广、成效明显,稽查工作涵盖环境监察、信访和排污费等多个领域,稽查内容有针对性,企业现场验证到位。同时,检查组对我省环境监察稽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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